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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绿道变“虑”道

时间:2015-05-26 11:30:36 来源:山晟文旅


假如你问我对绿道的看法,我回答你一个字,是美;两个字是,大美;城市绿道非常美。
毫无疑问,建设城市绿道,对于我们提升生活质量,扩大城市功能、提升文化品位,改变“热岛效应”,享受幸福人生是一件大大的好事。
我以为,绿道在精不在长,在好不在多,在实不在虚。借助绿道展现的地方特色、地方文化,优势在于面,不在绿色“交通线”。
“镇镇通”也让我担忧乡村绿道的必要性和实用性?绿道不仅在于建,更要注重管与用,如何发挥乡村绿道作用是需要研究的。
以上节选自山晟机构首席专家、著名旅游文化专家武旭锋教授于新浪博客发表《莫让绿道变“虑”道》一文。

山晟案例:广东绿道示范道——增城派潭绿道

“六条绿道网,连通大岭南”,广东的绿道设计摒弃了“绿道仅仅只是连通各旅游点的一条道路”,把绿道定义为“市民休闲之道”、“生态旅游之道”、“民俗文化之道”、“乡村致富之道”、“大学生创业之道”,带动了周边旅游资源,对地区的旅游产业升级是一次重大的提升契机,对建设“最美景区、最美乡村”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本文从《广东省城市绿道规划设计指引(粤建规函[2011]460)》中节选基本要求以及典型地段城市绿道规划指引来阐述绿道建设规范,从基础做起,从规范做起,实事求是,真正发挥绿道作用。

5 基本要求

5.1穿行于生态郊野区域的城市绿道

穿行于生态郊野区域的城市绿道应依托滨水、山林、田园等自然要素,因形就势,保护原生态的自然风貌。自然生态区域的绿道网络密度宜为0.03-0.10km/km2,郊野区域的绿道网络密度宜为0.5-1.2km/km2。

5.1.1滨水地段

城市绿道依托江、河、湖、滩涂湿地、溪流等水体岸线进行选线时,应顺应水系走向。在满足防洪要求和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量贴近水道,合理利用滩涂地,营造亲水空间。确实无法利用滩涂地的,可借造河堤或架设栈道(桥),但距离不宜过长。

城市绿道经过滨海地区时,应充分利用滨海景观道、滨海旅游径等,因地形因素而无法实现贯通时,可考虑局部架设滨海栈道,但距离不宜过长,且应符合安全标准。

城市绿道需跨越河流等水系时,应尽量借道现有桥梁,也可考虑轮渡等衔接方式。确需建设桥梁时,应以小体量景观桥梁为主,满足步行和自行车通行要求即可。

5.1.2山林地段

城市绿道经过山林地段时,应顺应地形、地貌。可适当改造林间土路,但应避免大填大挖,尽量不损害原有地表植被和自然景观。应尽可能利用登山径、远足径、森林防火道,避开容易发生滑坡、塌方、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不良地段。

5.13田野地段

城市绿道经过农田、桑基鱼塘等地区时,可合理利用田间机耕道、塘基路,并尽量避免占用农田,同时尽量不影响农用车辆的通行。经过果园、茶园、花卉种植基地等农业生产用地时,可在花、果园中绕行,体现郊野特色,但应避免破坏果树、庄稼等作物。

城市绿道经过观光农业区时,可考虑与采摘区、综合游乐区、旅游服务区等区域相连接,同时避免穿越农舍、饲养区、农垦区等农民生活与生产地区,保障农业生产的安全性。

5.2通过自然和人文景区的城市绿道

城市绿道与自然和人文景区节点可以采用直接连接、支线连接以及辅助道连接等方式进行衔接,应根据节点与线路的空间关系灵活处理。

当城市绿道无法同时串联两个发展节点的时候,宜根据节点的重要程度,优先串联等级较高的节点。

5.2.1自然景区

城市绿道经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旅游度假区、森林公园、郊野公园时,可利用山林土路、公园林荫道、度假区游览道等,尽可能与园区内部饮食区、娱乐区等景点和服务设施相衔接,同时应遵循生态影响最小的原则,避开生态敏感区,减少对野生动植物生境的干扰。

5.2.2人文景区

城市绿道进入历史街区或历史文化遗迹分布区域时,应尽量利用已有的步行道,注重保护和修复历史文化资源及环境;沿景区主要线路宜设置解说系统,展示文化遗产资源的内涵和历史遗存;可适当结合旅游开发建设,提高地区吸引力。

5.3穿越城镇的城市绿道

结合城市空间结构及功能拓展方向,城市绿道应尽量串联城市的各功能组团,且尽量接近使用主体,即结合人流活动密集的重点地区进行布局。穿越城镇的绿道网络密度宜为1.0-1.5km/km2。

5.3.1居住区

城市绿道进入大型居住社区时,应尽量从组团间的公共绿地通行,并与居住区的步行系统相结合。同时应考虑与小区配套服务设施、社区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衔接,尽可能形成居住区内部贯通连续的绿道网络,满足居民日常使用需求。

5.3.2商业、文娱体育区

城市绿道进入商业、文娱体育区时,考虑设置接驳点与步行街进行衔接,并在接驳点处设置自行车停靠点或租赁点。对于允许自行车进入的区域,可采取划线、地面铺装变化或设置绿化隔离带等措施,使之与人行道保持一定的安全防护距离,保障行人与骑车者的安全。可考虑小规模的道路改造和交通管制,实现区内连续无障碍通行。

5.3.3公共交通枢纽

城市绿道要充分与火车站、公交站点、轨道站点、港口码头等公共交通设施进行衔接,并在站前广场、公交站点等人流集散地设置绿道出入口,快速疏导人群。城市绿道与公共交通枢纽的衔接要重点考虑安全问题,应设置隔离设施与机动车道进行安全隔离,同时设置醒目标识。

5.3.4公共开敞空间

城市绿道应与公园、广场等城市公共开敞空间系统密切联系,尽可能与其廊道共线或平行选线,并考虑以公众使用频繁的公园、广场作为绿道的起点、尽端或衔接点。

5.4串联村庄的城市绿道

城市绿道串联主要特色村落时,可直接借用交通量不大的乡道、村道,但距离不宜过长。应与乡村的公共活动中心、农家饭店、农家旅馆等相贯通,展现岭南村庄的特色与淳朴的民俗乡风。应注意维护和保持原有村落景观,促进新农村人居环境建设与村镇农业经济的发展,塑造独具特色的田园生态景观。

5.5利用交通设施的城市绿道

5.5.1利用公路和市政道路 城市绿道一般不直接借道公路。

穿行于生态郊野区域的城市绿道可选用机动交通较少的废弃铁路、村道、田间道路、景区游道等作为依托,应尽量远离国道、省道、县道等快速交通道路。

穿越城镇的城市绿道可与市政道路的慢行系统相衔接,利用居民购物、社交、游憩等活动的生活性道路而设置,如体现城市风貌特色的景观大道、商业大街、居住区道路或者社区步道等。通过改善慢行道的绿化条件,设置与机动交通的隔离设施,合理组织交叉口交通,完善自行车租赁和停车设施等方式,实现绿道与城市慢行系统之间的有机衔接与高效利用。

5.5.2与其他交通方式交叉的处理

城市绿道与国道、省道、县道、高速公路、城市主干道交叉时,宜优先采取安全的立交方式,如涵洞和高架廊道等,以保证绿道的安全性和连续性;与城市次干道、城市支路、乡镇道路交叉时,宜采用较经济的平交方式,通过设置斑马线、过街信号灯、限速设施、安全护栏、自行车盒子、安全岛或斜道口等设施,确保绿道安全通行。

城市绿道与轨道交通相交时,宜采用立体交叉方式,如涵洞、高架廊道等。

城市绿道与其它交通方式交叉的处理可参考《绿道连接线建设及绿道与道路交叉路段建设技术指引》。

6 典型地段城市绿道规划指引

城市绿道经过的地段类型多种多样,其中比较典型的有滨水地段、山林地段、乡村田野地段和城镇地段等。